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作为辅拍机构完成以下工作:

 

  • 协助清点勘查拍卖财产、查明拍卖财产权属信息、权利负担、欠缴税费等情况;

 

  • 协助查明拍卖财产实际占有、租赁使用以及瑕疵情况;协助查明不动产周边配套、欠缴水电煤气费等情况;

 

  • 制作拍卖财产照片、视频、文字说明等;根据拍卖财产状况办理仓储、保管、运输等;

 

  • 起草《拍卖公告》《竞买须知》《标的物情况表》等材料;

 

  • 展示拍卖财产、接受竞买人咨询、引领查看拍卖财产等;

 

  • 按照委托法院的要求,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方式扩大拍卖公告范围,宣传推介拍卖财产;

 

  • 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拍卖财产的交付等;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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